关于2019年教职员工个人所得税
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通知
各位老师:
根据《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文件规定,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将2019年居民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以下简称“年度汇算”)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汇算介绍
2019年1月1日,新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全面实施(2019年年初的时候,已让大家安装个人所得税手机APP),个税改革后,按照税法要求,在一个年度结束的时候需要在次年3月至6月进行上一年度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对居民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还启用了子女教育、住房贷款、赡养老人支出等专项扣除政策。
二、年度汇算时间
2019年度汇算时间为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按照银川市税务机关整体工作安排,“个人所得税”APP中汇算清缴功能现已正式开放。
三、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教职员工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形包括:
(一)从两处以上(举例:如王老师2019年在宁职有工资收入,在宁大还有兼职课酬收入等)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二)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三)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
(四)纳税人申请退税。
四、无需办理年度汇算的教职员工
2019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1.年度汇算需补税但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
2.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3.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的。
详情可以扫码
观看《3分钟带你了解:2019年个税年度汇算那些事儿》
五、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APP使用小方法
(一)汇算准备工作
汇算准备工作包括系统准备和汇算准备,其中系统准备需要进行“‘个人所得税APP’下载—实名注册—登录”,汇算准备需要“绑定银行卡—查询、完善专项附加扣除—查询收入纳税明细”。
温馨提示:由于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只能在个税汇算清缴时进行扣除,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可以下载安装“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进行查询。)
(二)申报操作
个税年度自行申报有两种方式:
1.简易申报—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 6 万的且无境外所得的,可以使用简易方式申报。只需确认已预缴税额(本人取得收入的单位财务部门替本人预扣预缴的税额)、填写本人银行账户信息,即可通过网络快捷申请退税。此申报方式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31日。
2.标准申报—居民个人纳税年度内从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税法规定进行的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请详细观看具体操作步骤:
《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手机app操作指引》
文字版
https://mp.weixin.qq.com/s/uiboRVQKnPWnaBY3qe963Q
视频版
https://tv.sohu.com/v/dXMvMzM1OTQxODk5LzE4OTYwODgzNS5zaHRtbA==.html
(三)申报查询与更正
个税年度汇算申报完成后,您可随时通过个人所得税 APP —【服务】—【申报查询】—【已完成】模块(或我要查询-申报查询-已完成)查看申报情况。如有申报错误可进行更正申报或作废重新申报。
六、其他相关事项
(一)为保障退税、补税成功,建议绑定银行一类卡。
(二)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选择将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并入综合所得计税,也可以选择其中一笔奖金单独计税。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最优选择。
(三)如果对个税APP中申报的各类收入数据存有异议,先点击该笔收入进入【详情】进行了解并联系该笔收入扣缴义务人,确认无此收入发起申诉或删除,该收入将暂不并入年度汇算。
(四)如在校外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等综合所得税收入,一定要在APP中“劳务报酬、稿酬”项目中点击【新增】选择【查询导入】将已有数据全选后自动带入,如仍存在未申报的收入,请务必手动据实填写。
根据税收法律相关要求,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关系个人信用及切身利益,请如实填报您的各类所得,在此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与计划财务处联系。
联系人:赵钊 2135096
如果各位老师在申报过程中有疑问或是软件使用问题,也可以拨打纳税服务热线12366进行咨询!
计划财务处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