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组织人事部按照自治区社保局的要求对我单位2017年度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已进行申报核定并在学校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网址http://www.nxtc.edu.cn/html/news/notice/2017029121.html),养老保险个人部分按照缴费基数的8%计算从财政工资中扣除,职业年金个人部分按照缴费基数的4%计算从财政工资中扣除。但由于缴费基数核定滞后,2017年1-3月份财政工资中个人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扣除金额与实际缴纳金额不符,因此,以上原因导致的差额将在2017年5月份财政工资中扣除,在财政工资其他扣发项中录入,扣除金额计算明细见附表1。
特此说明,如有疑问,请联系计财处综合科虎桐岑,联系电话:0951-2135096
计划财务处
2017年4月26日
附表1:2017年5月份财政工资其他扣发项明细.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