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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2017年校内部门预算的通知

时间:2016年12月05日    来源:    作者:    阅读: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宁夏广播电视大学

关于编制2017年校内部门预算的通知

 

校内各部门:

为做好2017年校内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根据我校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就校内预算工作通知如下:

一、预算编制指导思想  

2017年校内部门预算的编制,要紧密围绕我校中心工作,与学院财力状况相适应;积极推动部门预算公开,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经纪律,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大预算统筹力度和透明度,坚持依法理财,盘活存量,用好增量;校内部门预算要从严从紧编制,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切实控制和降低运行成本;加强预算管理、细化预算编制、推进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相结合,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二、预算编制原则

坚持以教学工作为中心, 按照零基预算的方法,采取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预算,各部门要本着开源节流、勤俭办学的原则,切实做到有预算不超支、无预算不开支,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部门在编制预算过程中,必须如实反映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开源节流,积极扩大创收,精打细算,并重点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厉行勤俭节约,努力降低运行成本

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将厉行节约作为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一条主线贯穿始终,坚持从严从紧编制预算,着力压缩一般性支出。

(二)完善基础信息,准确编报基本支出

基础信息填报是校内各部门预算编制的基础性环节,是核定各部门基本支出的关键数据。各部门要切实做好对人员、资产等基础数据的统计分析,确保部门预算基础信息准确、完整。

(三)强化全口径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的完整性

各部门必须将2017年的全部收入纳入学校预算管理,凡有收入的部门都要编列2017年收入预算,不得漏报、瞒报。凡是未将本部门收入纳入预算的,今后一律不得实施收费,否则视为“小金库”。

(四)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力,确保专款专用,对于未申报预算的支出需求原则上不予安排。

三、预算编制办法 、范围及内容

(一)收入预算 

收入预算包括财政拨款、学费住宿费收入、电大学费分成收入、科研收入和其他收入; 

1.财政拨款由计财处根据2017年自治区部门预算编制办法进行测算。 

2.学费收入由计财处依据学生工作处所填报学生人数及2017年计划招生数,按学费收费标准测算。

3.住宿费由计财处依据后勤管理处提供学生公寓宿舍楼安排情况与住宿费标准测算。

4.电大学费分成由计财处依据远程教育处提供的全区各基层电大工作站情况与分成标准测算。

5.成人教育学生学费收入、联合办学收入由继续教育学院测算。 

6.考试考务等收入由举办部门测算。

7.科研经费收入(横向与纵向科研)由科技处测算。

8.社会化培训、鉴定收入由职业鉴定培训中心测算。 

9.其他收入由相关单位配合计财处测算。

10.所有收入预算最终由计财处汇总后,确定全校收入规模,并由此确定支出预算。

   (二)支出预算 

1.工资性支出包括在职职工(含劳务派遣及临时性工作人员)工资、绩效、各类津贴、补贴、奖金、过节福利和离休费,优抚对象及抚恤救济费及其他工资性支出,工资性支出预算由组织人事部负责编制。

2.课酬预算(按各个学院、系部依据教学计划体系、教学工作量计算),分在职和外聘两类,高职类课酬由各学院、各系部相关教学部门编制并报教务处汇总审核,确定全校高职类课酬规模。电大类课酬预算由远程学习支持服务中心编制确定。其他相关部门课酬预算由本部门编制。

3.社会保障经费

社会保障经费包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经费由组织人事部按照计算基数编制。

4.学生经费

学生经费包括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经费和活动经费,根据学校有关政策编制。学生情况统计、学生经费支出预算由学生处、远程教育处负责编制。

5.学院系部经费

各个学院系部经费包括日常业务经费(办公文印费、电话费、交通费、差旅费)、教学经费、教师培训费、实习实训费、学生经费等。各学院系部日常业务经费预算由计财处按照定额编制,教师培训经费预算、实习实训经费预算、学生活动经费预算由系部分别报送组织人事部、教务处、汇总编制。预算定额如下:

1)各系预算经费定额=2016年底应缴纳学费*分配比例(30%)+学费收缴奖罚-系部经费定额*3%(职业素养及马克思教学课程学分数占系专业总学分数的平均比例)。计财处最终按实际缴纳学费的比例核定。

2)开放教育直属分校预算经费定额=直属班学生实际缴纳学费*分配比例(40%)。

3)继续教育学院预算执行宁职院党发【2014年】23号文件规定。

4)各部门发生的培训、鉴定收入,使用学校资源的按照收入的88%测算,未使用学校资源的按照收入的92%测算。

5)职业素养部预算经费定额=基本经费(各系经费定额合计)*2%(职业素养课程学分数占各系总学分数的平均比例)+统管经费。

6)马克思主义教学科研部预算经费定额=基本经费(各系经费定额合计)*1%(马克思主义教学科研部课程学分数占各系总学分数的平均比例)+统管经费。

7)其他教学部门定额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6.行政职能部门和教辅单位经费

职能部门和教辅单位经费一般分为两类:按照部门职工人数及定额确定的日常业务经费(办公文印费、电话费、交通费、差旅费)由计财处统一编制预算;按照本部门具体的统管工作性质确定的经费,可参照以前年度的预算情况结合2017年的具体工作部署由各部门编制预算。各部门相关统筹经费分为如下:

1)计财处负责学校预算的汇总、统筹编制工作。同时,为简化编制程序,各部门的办公费、差旅费、交通费、通讯费等日常公用经费由计财处根据各个部门人员编制及定额核定。

2)组织人事部负责学校各类人员信息、机构设置及各类人员经费预算的编报和全校因公出国(境)经费等统管经费的收支预算工作。

3)党政办公室负责全校公务接待费、印刷费、会议费等统管经费的编报。

4)教务处负责全校高职教学相关项目经费预算和学科建设等统管经费预算的编报工作。

5)远程教育处负责全区电大相关管理工作的经费预算和国家开放大学筹备建设等项目预算。

6)远程学习支持服务中心负责全区电大相关教学管理及课程建设等项目预算。

7)科研处负责学校科研经费、奖励费预算等的统管编报工作。

8)学生处(学工部)负责全校高职生组织管理、招生工作、奖助学金等收支预算的编报工作。

9)发展规划处负责学校基建投资、学校发展规划等统管预算的编报工作。

10)资产管理处负责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及处置收入和通用设备购置、维修支出预算的编报工作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网络建设、信息技术、多媒体教学设施建设、维护等预算的编报工作。

11)图书馆负责图书资料购置、文献信息资源建设预算的编报工作。

12)后勤管理处负责学校物业、水电暖气、公务用车及公共设施、家具类零星维护、维修费等预算的编报工作。

13)保卫处负责全校所有校区安全、消防等预算的编报工作。

14)其他各职能部门按其职能分工编报预算(工会、团委、督导室、纪检监察室、宣传统战部、合作办学处)。

15)其他新增部门按照各自的具体职能组织预算编报工作

各部门在编制统管业务费预算时,必须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根据计划和目标提出预算建议数。要将各类统管业务费进行项目细分,根据细分的项目支出情况进行认真测算,并对申报的理由和测算的依据进行详细说明。

7.科研经费

科研经费包括纵向经费、横向经费、国际合作项目经费以及学校对纵向课题的配套经费、院管课题经费、其他科研基金资助经费等。科研经费由科技开发处汇总编制。各项目负责人应当根据项目研究开发任务的特点和实际需要,按照政策相符性、目标相关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科学、合理、真实地编制科研项目经费预算,填报《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表》。计财处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根据已审批的《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表》对各类科研经费进行细化分解。

8.设备购置经费

1)仪器设备由各个院系部、各部门提出初步计划,由资产管理处汇总后统一编制仪器设备购置经费预算。

2)办公设备、被服用具、服务的采购由各部门(含系部)提出需求报送资产管理处,由资产管理处统一编制设备购置经费预算。

3)图书资料由各个院系部、各部门提出初步计划由图书馆汇总后统一编图书采购经费预算

4)各类正版软件、数据库及信息化建设软件的采购由由各部门(含院系部)提出需求报送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统一编制预算。

9.日常维修及改造经费

日常维修及改造经费由学校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的年度发展计划编制2017年维修、改造计划,并报送后勤管理处。后勤管理处根据学院的总体规划和年度基本建设计划对各部门所报送计划进行可行性论证编制年度维修计划及预算。

10.全院接待费、印刷费、会议费预算由学校党政办公室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的支出标准提出计划,由计财处按照严格控制的预算总量进行编制。 

11.全校基本建设经费预算由规划发展办公室编制。

12.项目经费

项目经费是根据学校建设和发展需要,由相关职能部门提出立项,用于非正常运行的项目经费,包括实验室建设专项、师资队伍建设专项、专业建设专项、课程建设专项、比赛专项经费预算、基本建设项目、办公设备购置、大型修缮项目等。 

职能部门在编制项目经费预算时,必须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立项申请,明确项目的意义和作用,组织专家论证,预算经费要细化到具体类别和名称,说明资金分月支付计划。计财处对论证通过的项目进行汇总、并建立2017年学校项目库,提交院长办公会议讨论,根据院长办公会议精神、学院财力和项目实施的轻重缓急,确定立项项目顺序,纳入学校预算。项目经费必须填写《专项建设项目申报表》。

各部门要认真按照要求填写申请依据、支出明细、设备明细和项目绩效报告。对无测算依据或测算过于笼统、无绩效目标和指标的专项经费,将不予安排预算。各职能部门要根据项目的重要程度,按轻重缓急排序申报。

四、预算编制的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2017年预算编报工作,强化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部门预算第一责任人意识,进一步加强领导,认真落实预算编报要求,确保2017年预算编报工作顺利完成。

(二)各部门要认真梳理上一年度已安排但未执行的项目,预计2017年需执行的项目;2016年经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或校领导批示预计2017年执行的,均应编报2017年预算,不得再漏项,如有漏项,由部门负责。

(三)各部门涉及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政府采购项目,在报送计财处之前应经资产管理处审核。

(四)预算一经学校审议批准后,原则上不得进行调整,若在执行中予以调整的,各部门应在9月份提出申请,由校长办公会同意方可执行。各部门应提早编制项目实施计划,尤其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更应及早谋划,提前准备,以确保项目执行进度。

五、报送时间及要求

2017年预算编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请各单位、各部门认真组织填报。

1.编制预算所依据的基本情况统计数据时间以2016年11月30日为准。

2.报送时间:“一上”,各部门按计财处2017年预算通知要求编制本部门预算,经主管校长审批后,务必于2016年12月30日前报计财处。

“一下”:计财处根据各部门上报的预算编制学校整体预算,并报学校领导预审,形成初步方案后,于2017年1月20日下达初步控制数,向校内各部门反馈,进一步征求各部门的意见。

“二上”:各部门根据“一下”预算修订本部门预算,并于“一下”文件下发后十个工作日内报计财处,计财处作进一步调整,完善校内整体预算。

“二下”:调整后的预算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审核,校党委会审定批准后正式下发执行。

(二)报送要求

请根据本部门性质选择相应的预算表填报,相关表格请从计财处网页下载。预算申报纸质资料一律用A4纸打印,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经主管校长审批后报计财处,各院系部上报预算还应附院系部联席会议纪要,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zhangjin@nxtvu.edu.cn。联系人:张瑾,联系电话:2135121。

 

附件:

1、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校内部门收支预算申请表.xls

2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专项经费预算申请表.xls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宁夏广播电视大学

2016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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