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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财处关于报销时间的通知

时间:2012年03月05日    来源:    作者:    阅读:

学院各部门:

为了加强财务报销程序制度化、规范化,计财处现规定报销时间如下:

一、每周一、周三全天,周四上午为各部门报账时间,其他时间为计财处业务学习、记账、对账日,除特殊情况外不对外办理业务。

二、每月的后三个工作日为月度结账时间,不办理报销业务。

三、每年的12月20日开始为全年结账时间,进行年终财务决算,不办理报销业务,希望各部门在12月20日前及时报销、及时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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