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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学校公务印刷实行定点管理的通知(宁职院发〔2011〕15号)

时间:2011年04月11日    来源:    作者:    阅读:

校内各部门:

为了加强对学校公务印刷的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对自治区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印刷项目实行定点管理的通知》(宁财(采)发[2010]1880号)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学校将对公务印刷实行归口和定点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务印刷定点管理范围

办公室是学校公务印刷管理机构,各部门因工作需要进行公务印刷须经办公室批准。

凡学校及各部门印刷限额标准以内的各类印刷品必须到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定点印刷厂印制。

二、申报、审批程序

公务印刷应坚持必需、从简、节约的原则,合理决定印刷规格,杜绝浪费。各部门需要在外印刷的,事先须填写学校公务印刷审批单(见附件1),将印刷品清单及预算填写清楚,经本部门领导签字、办公室审核,并报分管校领导审批。由办公室和承印部门统一到印刷定点企业联系印刷。

三、公务印刷方式

公务印刷应根据印刷预算金额,按照《关于对自治区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印刷项目实行定点管理的通知》相关规定采用相应方式:

(一)印刷预算金额在3万元以内(含10万元)的单次印刷采购项目,学校办公室确定定点印刷企业,同时填写《自治区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印刷项目备案统计表》(见附件2),报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备案。

(二)印刷预算金额在3万元至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的单次印刷采购项目实行网上二次竞价采购,由办公室、计财处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在网上填报政府采购计划表,由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组织二次竞价,确定定点印刷厂。

(三)印刷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次印刷采购项目必须实行公开招标确定印刷企业。

四、其它要求

1. 申请公务印刷的部门必须按照公务印刷审批单的内容和要求认真填写。

2. 申请部门负责与印刷厂具体洽谈印刷的规格和要求(含格式、字体、开幅、纸张、数量)以及文字校对等。

3. 办公室、计财处应严格按照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定点印刷项目备案统计表的内容和要求与印刷企业结算。

4. 各系部报销印刷费,需持印刷审批单及发票办理报销。

附件1: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宁夏广播电视大学政府采购定点公务印刷审批单

附件2:自治区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印刷项目备案统计表

附件3:.自治区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定点印刷厂名录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宁夏广播电视大学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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