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规章制度>>正文

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试行)(财预字[1998]105号)

时间:2008年12月20日    来源:    作者:    阅读: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委、教育(高教)厅:

为规范高等学校会计核算行为,适应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结合高等学校会计核算特点,我们制定了《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试行)》,现印发给你们,从1998年1月1日起试行。试行中有何问题,望及时函告我们。

附件: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试行)

推荐文章

推荐图文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文萃北街宁夏职业教育园区
邮编:750021 电话:0951-2135096 0951-2135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