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年05月06日    来源:    作者:    阅读:

 

校内各部门、各项目负责人:

为加强学校预算管理,强化资金支出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11]285号)、《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19]9号)等有关规定,学校所有支出预算均需实行绩效管理,现结合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宁夏广播电视大学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及2019年第4次校长办公会议精神,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绩效目标申报

绩效目标是绩效评价的对象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1.学校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及基本支出绩效目标由计划财务处负责填报。

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的原则,凡是申报项目的,项目申报部门必须在申报时提交《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见附件1),对于财政直接下达到学校的专项资金(如奖助学金、人才专项、科研专项经费等),经费使用部门在收到计划财务处发出的到账通知后补充填报《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3.绩效目标的填报应指向明确、具体细化、合理可行,各部门填报前应仔细学习绩效管理相关制度及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模板(见附件2)。

4.对不按要求填报绩效目标的,学校将不予安排项目支出预算。

二、绩效自评报告

绩效评价是指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预算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各部门应于项目结束后(或年度末)对预算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填写《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附件3)并撰写绩效自评报告。

1. 学校整体支出预算绩效评价及基本支出绩效评价由计划财务处于预算年度结束后负责填报。

2.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由项目申报部门于项目结束后(跨年度实施的项目于年度末)负责填报。

3. 绩效自评报告应当包括的主要内容参见“附件4:绩效自评报告(提纲)”。

三、项目档案资料管理

根据项目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要求,项目实施部门应做好项目立项及实施过程中各种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以备绩效评价检查。具体资料包括:项目立项申报文件(立项申请、论证、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绩效目标申报表;项目实施计划或方案;项目管理制度;招投标资料、合同;项目图片;大额发票;项目中期及竣工验收报告;项目预决算资料;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等。



附件1: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附件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模板

附件3: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

附件4:绩效自评报告(提纲)

 

学校绩效评价工作小组

2019年5月6日


 

推荐文章

推荐图文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文萃北街宁夏职业教育园区
邮编:750021 电话:0951-2135096 0951-2135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