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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计财处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方案》,计财处分别采用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立征求意见箱、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按照征求的意见,一些部门提出报账时间少的问题,计财处对该意见进行了认真讨论,经过研究,现决定从十一月开始每周二上午增加半天,现将调整后的报账时间通知如下:
一、每周一、周三全天,周二、四上午为各部门报账时间,其他时间为计财处业务学习、财务后续业务处理时间,不办理报账业务。
二、每月的后三个工作日为月度结账时间,不办理报账业务。
三、每年的12月20日开始为全年结账时间,进行年终财务决算,不对外办理业务,希望各部门在12月20日前及时报销、还款。
增加报账时间的调整是计财处在克服后续业务整理时间长、外出业务多等困难的前提下做出的,也希望各部门能积极配合,除特殊业务外,各部门严格由部门报账员在报账日进行报账。
计财处
二〇一三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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